
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5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7年5月23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一层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金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何巧女女士现持有公司 41.60%的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
身份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划》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
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交易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
15:00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一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7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6年董事会报告》;
3、《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财务报告》;
5、《2016年监事会报告》;
6、《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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