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新路桥资讯
2024-04-20 01:12: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包括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中有: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联海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北新宜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北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天顺碎石厂、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蕴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宁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图木舒克市北新城市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北新交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北新钱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兴投天顺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北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北屯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北新巴蜀中学校、重庆北新天晟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北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食科创建筑安装工程
(北京)有限公司、福建省涌智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新疆北新顺通路桥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西北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西部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白杨市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北新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各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报表合并。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 制度要求,完善已经制定的内控管理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经营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机构的运行规则、相互间的协调约束和内部监督及控制机制,使公司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根据实际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