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1-09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终止实施“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并使用剩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己在“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累计已
投入597.74万元,主要用于构建项目附属设施及采购项目生产设备。
鉴于国内经济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真空断路器市场发生结构性调整,公司认为:
“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市场状态己经发生
了变化,再继续投资该项目已经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
认为,公司的意见是适当的。
本次终止实施“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停
止继续投资,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9,734.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防止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对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并将使用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禄仕) (汪和俊) (江明)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