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鑫龙”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中电鑫龙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64 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1,041,9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7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9,999,28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854,060.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145,221.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 9月 18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9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 50,000.00
目建设
2、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30,000.00
3、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25,000.00
合计 105,000.00
三、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一)概述及审批程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3,161.83万元和“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30,097.5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的金额以实施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为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型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原募投项目后续如果需要继续投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完成。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1、“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主要受公司目标市场相关行业补贴政策细则落地实施时间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尚需一个过程,充电基础设施前期投入较大,导致目标市场上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多数盈利状况不佳。公司董事会综合上述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决策,决定稳步开展充电桩项目,暂时不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新型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等主营业务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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