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崔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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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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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3-16

第 1 页 共 6 页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〇九年度述职报告(崔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09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09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0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5次,亲自出席5


次。


2009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没出席相关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09年2月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下


列问题发表独立意见:


1、就《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第 2 页 共 6 页


(1)经本人认真核查,公司近3 年的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均履行了完备的法


定批准程序,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重大关联交易涉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关联方回避等


审议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较为稳健,已根据实际情况计提了各


项减值准备。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历年审计报告、并


通过核查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本人认为,公司已


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具体可行的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已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就《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〇〇九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任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


关资格,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公


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保证


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09年10月1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就


下列问题发表独立意见:


1、就《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议案涉及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2)本议案以募集资金3,291.02万元置换公司截止2009年9月30日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


了公司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同意以募集资金3,291.02 万元置换公司截止2009年9月30日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就《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第 3 页 共 6 页


(1)本议案涉及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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