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股票代码:002294 股票简称:信立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零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000,000 股(含),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95,187.12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 195,157.98 146,007.00
1.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7,272.03 48,798.00
1.2 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1,094.46 52,329.00
1.3 SAL007 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抗 HER3 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 35,920.44 26,380.00
国 I/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4 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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