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5-18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在全面了解
相关情况后,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审议的关于聘任田霖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田霖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 5.01 条所规定的情形。提名和聘任田霖先生为财务总监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田霖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
上述议案均已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过,我们对上述议案
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吕巍、盛正标、徐炳达、杨东辉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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