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6
独立董事孙宜国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6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16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6年度出席公司有关会议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3月30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14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2016年5月5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16年8月5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10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全部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6年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2、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我在全国各地出差期间,经常走访公司的门店,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防止上市公司舞弊。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2016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故2016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联系方式:sunyiguo.syg@163.com
独立董事:孙宜国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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