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5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8-117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其中通讯参会的董事是蔡东青和蔡晓东。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东青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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