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禾盛新材资讯
2023-10-26 17:28: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23-08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总经理郭宏斌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

今日公司收到了郭宏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经理郭宏斌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结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经理郭宏斌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 量(股) 占总 股本比例(%)

郭宏斌 300,000 0.12% 300,000 0.1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四、备查文件

1、郭宏斌先生《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