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董事会决议公告
ST宇顺资讯
2024-04-28 15:52: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及负债、投资状况、未来发展的展望、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4 日辞职,鉴于吴玉普先生 2023
年度未在公司任职,因此其未提交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沈八中先生、饶艳超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沈八中先生、饶艳超女士以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提交了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据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3 年度)》(利安达审字[2024]第 0536 号)及《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利安达专字[2024]第0137 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鉴于公司截至 2023 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