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方案主要条款与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内容一致
二零二四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具体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2、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人员。
参加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员工及份额分配由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的业务、业绩和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比例不超过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30%。如因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导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超过已审批标准,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涉及相关董事的,相关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
(2)员工合法薪酬;
(3)自筹资金;
(4)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
其中,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方式: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激励基金提取 3 年,为2024 年-2026 年,每年提取比例不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 12%。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中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按照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方式,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激励基金总额以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比例不超过 12.00%。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融资融券)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票。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三期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自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董事会审议确认提取的奖励基金额度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融资融券)或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标的股票。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授权董事会审议确认提取的奖励基金额度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自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购买;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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