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8-2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6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是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 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但高于一般性水平;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具体定量标准参见下表:
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
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 影响≥资产总额的 5% 影响≥营业收入的 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影响<资产总额的 5% 营业收入的 1%≤影响<营业收入的 5%
一般缺陷 影响<资产总额的 1% 影响<营业收入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缺陷特征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损失;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重大缺陷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无法表示意见的鉴证报告。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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