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说明:
提案 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 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8:0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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