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0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联
合新能源投资设立广州等地方投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州、海口、成都等地设立地方投资公司。新设地方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地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等。
《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广州等地方投资公司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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