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04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9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
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按规定以14,743.7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闲置募集资金产生更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增加情况,公司按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号),已登载于2015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净额1,197,371,223.65元,本公司通过增加出资的方式将募投资金用于滤光片组立件、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其中注册资本增加55,269,230.00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1,142,101,993.65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436,612,083.00元。
为保证本次增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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