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核查意见
川润股份资讯
2024-04-29 20:02: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川润股份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物联”)为购买房产的商家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川润物联主营产业互联网项目和数字供应链服务,目前已建成“川润数字化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为加快推进川润物联开发项目销售进度,根据项目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拟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担保额度 1 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资信、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等因素综合选择合作银行使用剩余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川润物联公司开发的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正式办妥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管之日止。


3、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项目概况及流程说明

1、项目待售面积:46,917.26 ㎡

2、项目待售数量:389 套

3、按揭办理流程:川润物联公司收集贷款人相关个人证件、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产权证及他项权证,贷款银行收证后发放贷款。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其中,被担保人系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且单项担保金额不大,担保数量有限。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94,28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7.23%。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3,304 万元,全资子公司川润物联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80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本次实际担保额度以具体签署合同为准。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川润物联为购买房产的商家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