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9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有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 同意董事会提名胡佳佳女士、胡周斌先生、庄涛先生、张玉虎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单喆慜女士、沈福俊先生、郑俊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郁亮、单喆慜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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