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7-03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2-02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变安全费用计提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作为高危行业,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
2004 年 12 月 22 日陕安监管发[2004]64 号《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 2005 年 4 月 6 日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陕安监管函[2005]39 号《关于确定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归
属问题的复函》,经 2006 年 8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公司从 2006 年开始按上年销售收入的 1%提取安全费用。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
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九条规定,
交通运输企业中的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应以上年
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 1.5%平均逐月提取安全费用。第十五条
规定:“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
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
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拟从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将安全费用
由按上年销售收入的 1%计提变更为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 1.5%计提。
本次调整预计减少 2012 年度利润总额 12,178,944.5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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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公司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没有影响。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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