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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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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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17QDA1000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7年4月24日出具了XYZH/2017QDA1000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泰和新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泰和新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泰和新材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泰和新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泰和新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
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泰和新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泰和新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泰和新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泰和新材公司为2016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进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民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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