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永峰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认真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程永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汉族,硕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兼任正海磁材独立董事、民和股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二、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 5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4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表
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董 通讯方式参加 委 托 出席 董 缺 席 董 事 列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6 次 2 次 4 次 0 次 0 次 5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会议 实 际 参 加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2 次 2 次 5 次 5 次 2 次 2 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针对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收购宁夏信广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除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并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在年审工作期间,通过独立董事调研,听取年审工作计划及进展,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
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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