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缩短会议通知时间,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 3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Jun Xu(徐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星期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会议定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上海莱士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 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