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6-03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5—03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6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师茜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是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集团,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除步步高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6.47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步步高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8,447,298股,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其中,步步高集团拟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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