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大洋电机资讯
2008-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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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28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住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鲁楚平、徐海明、鲁三平、彭惠和熊杰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中山庞德大洋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鲁楚平、徐海明、彭惠、熊杰明在上述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辞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董事长鲁楚平持有公司5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此外,董事彭惠持有公司5%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公司55%的股份;本次发行后上述二人仍持有公司41.03%的股份,仍处于控股地位。鲁楚平与彭惠是夫妻关系。若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人事、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可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漆包线)和钢材(硅钢板、冷轧钢板),2007年铜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为36.57%,钢材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为22.45%。如果铜价和钢材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2007年末、2006年末、2005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28%、86.01%和91.70%,处于较高的水平,显示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从公司的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使得公司的短期偿债指标不高,各期期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7、0.89和0.92。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五、2007年、2006年和2005年,本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85,138.38万元、45,305.40万元和27,672.2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4.36%、47.56%和36.39%,本公司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自2005年7月21日国家调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特别是2007年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给公司造成了汇兑损失。同时,人民币汇率升值使得公司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价格提高,也将影响本公司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六、2007年8月12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含税现金股利2.5元并送10股,并同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七、2007年9月11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本公司重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增至9,40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3,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40%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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