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9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对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
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61 元/份调整为 4.55 元/份。律师事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执行完成,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行权价格由 4.61 元/份调整为
4.55 元/份。上述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办理完毕。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规定如下: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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