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4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 2020年 5 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
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和 2021 年 5 月 11 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成,根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拟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共计向 1,3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53.9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75 元/份。
6.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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