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1
债券简称:16 滨房 01 债券代码:1124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19年8月12日支付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期间的利息3.46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9日,凡在2019年8月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21 亿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
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3.46%。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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