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37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 1 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调整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案内容刊登在 2024 年 10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与专
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第 2 项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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