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盛新锂能资讯
2016-03-02 19:28:25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3-03

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6-02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2016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冯小航女士召集并主持。

2、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 年 3 月 2 日上午,在梅州市沿江东路滨

江新村 B00 栋 9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小航女士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高平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2

币 1.0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10,843.20 万元。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和本次发行对象-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可以根据市

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

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发行

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盛屯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的 100%。

威华股份与盛屯集团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签订了《关于认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及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订了

《关于认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盛屯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亦相应调整。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方

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调整后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则:派息时,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时,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时,

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时,P1=(P0-D+AK)/(1+K+N)。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数量将参照经上述公式计算的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