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12-16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9-05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68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160万股的50.52%,全部为限售流通股,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恒邦集团通知:
恒邦集团于2009年12月14日将其2008年10月9日质押给恒丰银行牟平支行的
本公司IPO前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经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现为2,000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10.44%)股权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恒邦集团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15.66%)质押给恒丰银行牟平支行,为其3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
借款期限2年,质押期限从2009年12月14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上述质押手
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恒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9,680万股中共质押4,00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1.32%。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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