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1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
至2020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
2、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周四)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