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9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和资源,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和完善公司的投资渠道和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资金盈利能力。上述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臧冬斌 沈祥坤 郝秀琴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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