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为股份资讯
2024-07-25 17: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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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开展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具体为:由“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调整至“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详情参见 2024 年 7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参见 2024 年 7 月 26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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