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于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担保情况。
2、对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详见附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6 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有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循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许维亚 王华
二 O 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6 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
占用方与 2019 年半 年半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2019 年期 年度占用 年度 2019 半年 2019 年半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的关联关 核算的会 初占用资 累计发生 占用 度偿还累计 年度期末资 占用形成原因
系 计科目 金余额 金额(不 资金 发生额 金占用余额
含利息) 的利
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全资子
江苏利洪硅材 公司 其他应 拨付的募集资金及借款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料有限公司 (间接控 收款 32,949.91 707.20 32,242.71
及其附属企业 股)
东莞新东方科 全资子 其他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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