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转让以及向第三方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或“转让方”)于 2024 年 9月 9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68,19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7%)转让给朱恩伟先生,该权益变动简称为“权益变动一”。
权益变动一为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江苏伟伦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与李启军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
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29,2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转让给李启军先生,该权益变动简称为“权益变动二”。权益变动二完成后,李启军先生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的通知:
(一)江苏伟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9 日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68,19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7%)转让给朱恩伟先生;
(二)江苏伟伦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与李启军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29,2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转让给李启军先生。
权益变动一为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上述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朱恩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99,852,7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是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李启军先生在权益变动二完成后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一、权益变动二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变动方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朱恩伟 0 0.00 68,190,619 15.77 增加
江苏伟伦 125,735,743 29.07 28,325,124 6.55 减少
龚锦娣 2,276,542 0.53 2,276,542 0.53 不变
朱燕梅 1,060,510 0.25 1,060,510 0.25 不变
朱恩伟及其 129,072,795 29.85 99,852,795 23.09 减少
一致行动人合计
李启军 0 0.00 29,220,000 6.76 增加
注:截止本公告日,朱恩伟先生持有 100%江苏伟伦股权,为江苏伟伦控股股东;朱恩伟先生母亲龚锦娣、妹妹朱燕梅为朱恩伟一致行动关系人。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1号
注册资本:869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66131172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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