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22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
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
询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2013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
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
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
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我们同意《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