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及2015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对于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后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准油股份2014年关联交易及2015年预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4年末,准油股份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期初数
应收账款 哈密坤铭矿业有限公司 360,000.00 235,000.00
应收票据 哈密坤铭矿业有限公司 360,000.00 --
二、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商品461,538.45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14年与其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50万元。
(二)2014年公司向关联方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确认房屋租赁收入94,371.48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14年与其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30万元。
(三)根据公司2014年4月24日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准油能源向创越集团出售拜城房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拜城县资源大厦第十一、十二层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444.67平方米,总价为650万元。
(四)2014年12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勇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乌分营银最保字第94号),为公司与该行于2014年12月1日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2014乌分营银授合字第47号)进行保证担保,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8,000万元。2014年12月2日,公司向该行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1日。
三、2015年预计关联交易
(一)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 占同类业务
金额
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出租盈科国际中
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5 9.44 9.07
心26层B座
合计 15 9.44 9.07
201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年9月19日,注册资本118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秦勇;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勘查,对采矿业的投资及其他投资业务的咨询。
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创越集团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价格确定
公司为上述关联公司提供房屋出租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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