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海利得资讯
2024-06-28 17: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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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因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标,将3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4,502,220股减少至1,162,207,220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9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新民路18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姚春霞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号码:0573-87762111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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