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振邦2017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断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17年共召开了董事会8次,本人亲自出席7次,委托1次;任期内召开2次股东大会,列席2次。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关于为 Rattlesnake 项目公司开立备用信用证事项的独立意见》、《对 2016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17年度,本人与公司及管理层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以及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7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判断和独立作用,持续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以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监督,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任职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年主持召开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内部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审计部开展的各项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审阅会计报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围绕年报审计开展各项工作及协助做好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事项,确认公司已建立了公正、有效地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及落实相关薪酬方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职资格提出了专业的审核意见。
六、其他事项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不辜负股东的信任。
独立董事: 罗振邦
二〇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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