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5-2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发
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广东证监局
[2013]42号)(以下简称《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
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已经2013年5月22日召
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指出:公司在2011年年报和2012年年报中披露:
公司于2011年9月接受参股公司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沙药
业)委托代其加工部分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为24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0.88%。检查发现,公司未履行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不符合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接受金沙药业委托代其加工部分产品,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时,未约定委
托加工生产数量和总金额。公司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会超出净资产的0.5%,故
事前未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公司对交易金额进行阶段性清算时,
发现累计金额已超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立即终止了委托加工协议,
此后没有再与金沙药业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人员对相关法规法律、
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关联交易的范畴、性质和决策程序,提高规范意识,
防止出现因对相关规则制度理解不透彻而导致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形。同
时,公司要求财务部、证券部和内部审计部在日常经营中密切关注关联交易的情
况,一旦发现关联交易,应立即上报董事会,视其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情形,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整改时间:即日执行,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改进。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二、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1、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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