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履职专项报告
经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顺利
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2017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年、职
慧、于秀峰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秀峰、王艳梅、孙进山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透明度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7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其
中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会议二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十二次。公司两届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多项事项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7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2017 年度第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四届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次数 加会议
王忠年 2 0 2 0 0 否
职慧 2 1 1 0 0 否
于秀峰 2 1 1 0 0 否
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履职专项报告 1
2017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2017 年度第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五届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次数 加会议
于秀峰 12 4 8 0 0 否
王艳梅 12 8 4 0 0 否
孙进山 12 10 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年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年、职慧、于秀峰就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2017年2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年、职慧、于秀峰就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1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1.1公司董事会提名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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