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4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1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3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更换,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此外,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
问,为本次交易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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