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第四届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御银股份资讯
2013-04-28 12:48: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2-06-0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规定,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人。经核查,公司实际授予预留期权

的激励对象1人为在公司任职人员,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该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获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有关规定获授预留期权。









监事签名: 梁晓芹 龚穗娟 张成虎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5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