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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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8 1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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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16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2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3:3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2 年 5 月 4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提名梁晓芹女士、龚穗娟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并将上

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二、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数

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朱丹先生、曾庆华先生、段文伟女士、易晓珍女士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取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调整后首次期权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5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53.50 万份。

且 2012 年 3 月 9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总股本 34,443.045 万股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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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2 年 4 月 9 日实施完毕。

故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期权数量调整: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Q=Q0×(1+n)=253.50 万份×(1+0.7)=

430.95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Q=Q0×(1+n)=26.00 万份×(1+0.7)=44.20

万份;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即

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1+n)=(11.85-0.05)元/(1+0.7)=6.94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御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按相关规定调整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1、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朱丹先生(原任公司销售总监)、曾庆

骅先生(原任公司生产总监)、段文伟女士(原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易

晓珍女士(原任公司计划部经理)因个人原因已辞职。

2、公司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29 人,上述 4 人辞职后,本次公司实

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25 人。经核查,公司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 25 人均为在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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