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2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内容,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不属于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借款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驰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上海驰游向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上海驰游申请综合授信旨在满足其自身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驰游的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海驰游向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驰游向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驰游,上海驰游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上海驰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长远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上海驰游向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杨鹏慧、吴育辉、刘志云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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