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1-10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山下湖 公告编号:临2012-03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 1 月 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1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限售
流通 A 股(即高管锁定股)中的 270 万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明州支行,为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2011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致使质押股份由 270 万
股变更为 54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明州支行质押的公司 540 万限售流通 A 股已于 2012 年 1 月 6 日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9%。
(2)2012 年 1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将其所持公司的限售流通
A 股(即高管锁定股)中的 650 万股再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明州支行,继续为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证券质押登记手
续已于 2012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权质押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9 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止 2012 年 1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90843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0%。本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650 万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1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3%。截至 2012 年 1 月 9
日,陈夏英女士累积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265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9.1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8%。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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