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29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5-05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左宁女士、李东先生、贾叙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公司关于解散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合营企业,生产经营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混凝土外加剂及混凝土相关系列产品,该公司自设立以来,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拓展市场,但受房地产投资政策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发生经营亏损,至2015年9月累计亏损300.39万元,从行业状况及该公司经营情况来看,已无法实现其经营宗旨,且另一出资方已提出解散该公司的提案。同意对该公司解散清算。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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