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下午 2 时(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公司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6 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股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24年8月26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2.00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上表中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表中第 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内),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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