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蒲一苇
本人蒲一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1970年4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本人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高等院校做访问学者,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宁波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波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监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做出决策前所需知晓的情况,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所有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 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 出席股东
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大会会议
姓名 方式参 两次未亲 次数
加董事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
会次数
蒲一苇 4 3 1 0 0 否 1
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每一项议 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报告期内召 开的董事会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提出 业务优化方案,进行风险管理指导,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参与了会议,结合自 身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可持续性战略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会议上,秉承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本人同其他委员一起认真考察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表现,并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查。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便于我们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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