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楼百均
本人楼百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1963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教授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兼任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坤能智慧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做出决策前所需知晓的情况,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所有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 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 出席股东
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大会会议
姓名 方式参 两次未亲 次数
加董事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
会次数
楼百均 4 3 1 0 0 否 1
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每一项议 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报告期内召 开的董事会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自身会计 专业知识提出业务优化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了4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年度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议 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并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风控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估;对 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风险管理完善建议;审 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我们根据会议决议结果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上,我们对董事薪 酬、高管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以及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可行性意 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便于我们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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